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1日,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560万股,发
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29.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1433358.51元,到账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投入进度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集资金金额(3)=(2)/
整后)(1)(2)(1)武汉通领沃德
1武汉通领沃德汽汽车内饰件生12716.931030.408.10%车饰件有限公司产项目
2上海通领智能上海通领汽车科11014.50214.861.95%化升级项目技股份有限公司
3研发中心升级上海通领汽车科7912.49218.202.76%项目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上海通领汽车科补充流动资金9499.42--
技股份有限公司
1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投入进度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集资金金额(3)=(2)/
整后)(1)(2)(1)
合计--41143.341463.4612.81%
注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根据发行结果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支出金额。
截至2026年3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上海通领汽车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10069134015004013380127169300.00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周浦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上海通领汽车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周浦36840188000173177112939076.42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上海通领汽车科技
公司上海市航头支45079022077679128806.24股份有限公司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通领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周浦98320078801500001340110145000.00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武汉通领沃德汽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100691340150040153280.00饰件有限公司公司上海周浦支行
合计--429382182.66
注: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主要因募集资金账户金额包含结息金额和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付款安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各募投项目采购的设备从合同签订、设备到货、完成验收至安排付款等存在一定周期,公司需按计划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规划,部分募集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产生阶段性闲置。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
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后续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搭配不同期限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实现资金的高效滚动使用。
后续随着募集资金逐步使用,现金管理金额将逐步减少。此举旨在通过稳健的财务规划,为募投项目投入提供辅助支持,最大化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行为;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者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3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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