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99证券简称:倍益康公告编号:2026-038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6年1月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对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审计时间节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关
注的问题、审计初步数据利润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6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