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08证券简称:青矩技术公告编号:2026-017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魁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魁星,作为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刘魁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6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大学,目前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所副所长,2022年4月至今,任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
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
在会前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独立董应出席董现场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2次未亲出席股东会事姓名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刘魁星55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025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积极参与审议。作为第三届战略委员会委员,虽未召开会议,但本人通过日常沟通、资料查阅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事项,认真了解公司业务布局与发展方向,关注行业动态及战略执行情况。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对相关提名议案进行事前审查,确保选聘工作的规范性。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虽未召开会议,但本人通过日常沟通、资料查阅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薪酬制度及高管考核情况,认真了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按时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并
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职责,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重要事项。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际运行有效性,并就财务报告编制、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通过上述沟通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坚持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构建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常态化沟通机制。在股东会现场认真听取股东提问与建议,会后持续跟踪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将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意见形成具体建议提交董事会,推动管理层改进工作、提升透明度。通过持续沟通与督促,助力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青矩技术现场工作天数为17天。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现场开展调研工作。通过与
公司管理层、项目实施团队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履行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
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回避,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信息审查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
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的外部审计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作为连任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的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提名程序的规范性进
行了认真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任职要求。在新一届董事会组建后,本人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重点审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聘任程序的合规性,并对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变动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进行必要监督。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本人详细审阅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触发的回购注销
议案及相关文件,执行方案中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明确,并依法履行后续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该事项的程序与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约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2日实施完毕。
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在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咨询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魁星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