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证券简称:智新电子公告编号:2025-08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或其他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0月31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董事赵庆福、李良伟、常成、张松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专利质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公司实际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授信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设备及材料款项等。担保方式采用公司发明专利质押,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业务及手续,业务办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专利质押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