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证券简称:智新电子公告编号:2026-016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
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5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松旺、赵庆福、常成三名成员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召集人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
立董事张松旺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议案名称
议案一: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3张松旺、常
议案二: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员会第二次会议月24日成、赵庆福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张松旺、常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员会第三次会议月21日成、赵庆福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参会人员议案名称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张松旺、常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
员会第四次会议月25日成、赵庆福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7张松旺、常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员会第五次会议月30日成、赵庆福计划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张松旺、常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月26日成、赵庆福议案三: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张松旺、常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
员会第七次会议月21日成、赵庆福划的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委2025年10张松旺、常
议案二: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员会第八次会议月28日成、赵庆福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勤万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义务和道德规范。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勤万信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治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关注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银行借款、大额政府补贴、证券合规、《公司法》监事会法定职能等,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欺诈或者舞弊行为以及其他重大错误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挥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