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12证券简称:智新电子公告编号:2025-099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08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7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李刚先生因公出差未列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8137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无。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00%00%00%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葛言、郭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