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5证券简称:利通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薪酬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2026年拟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年度奖金等)组成,基本
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以及对公司贡献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2.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月度绩效、年度奖金等)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以及对公司贡献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
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4.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