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39证券简称:长虹能源公告编号:2025-107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增持计划实施增持计划实首次披露增增持主体姓增持主体身份前持股数量施前持股比持公告的时名或名称
(股)例间四川长虹电
2025年4月9
子控股集团控股股东10976000060.2831%日有限公司注:2025年5月23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能源”)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0530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实施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由78400000股增至
10976000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增持合增持主体姓名或计划增持增持增持增持资金拟增持理价格
名称金额(元)方式期间来源目的区间四川长虹电子控不超过自增持计以市场自有资金基于对公集中竞价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划公告之价格择或自筹资司未来发元日起6个机增持金展前景的
月内(窗信心以及口期不交对公司长
易)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时间区间届满增增持主增持增持增持比持增持增持价格增持总金额当前持股当前持体姓名数量完成
例方期间区间(元)数量(股)股比例
或名称(股)情况式四川长2025年集虹电子4月9日中
控股集13943040.7658%至202533.27-38.5350990086.36是11115430461.0489%竞团有限年10月价公司9日
(二)本次增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是□否
(三)增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增持
□是√否
(四)实际增持是否未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数量(金额)
□是√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北交
所相关规定的情况,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二)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