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39证券简称:长虹能源公告编号:2026-032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
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2.业务信息
天健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5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天健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另外,天健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
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