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证券简称:长虹能源公告编号:2025-09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09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2831%,可交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股董事、监本次解除限本次解本次解除限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或名股东、实际事、高级售股数占公序号限售原售登记股票限售的股称控制人或其管理人员司总股本比因数量票数量一致行动人任职情况例四川长虹电子
1 控股集团有限 是 不适用 E 109760000 60.2831% 0
公司
合计—10976000060.2831%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7935411898.5061%1、高管股份25942961.4248%
2、个人或基金1257900.0691%
有限售条件的3、其他法人00%
股份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7200861.4939%
总股本1820742041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以市场价格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长虹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
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
(一)《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二)《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股东名册》(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