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7证券简称:华密新材公告编号:2026-043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7381193.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0139077.9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49317524.9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26480202.3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2837322.59元)。
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31508833股,派发现金红利17644946.59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75441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1.12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75441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9052999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008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7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8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4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比例送股(或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增)(%)
限售流通股4325798727.4686515975190958427.46
无限售流通股11428617972.542285723613714341572.54
总股本157544166100.0031508833189052999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9052999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露了《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后,相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按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赵春肖、孙敬花计划减持股份数各调整为不高于945120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4999%;郝胜涛、赵红涛计划减持股份数各调整为不高于
943020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4988%。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州东大街215号
联系人:李君娴
电话:0319-7630809
传真:0319-7609988
九、备查文件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