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尔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洪志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星晨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星晨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是否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控
制股东、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实际控制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变化
(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
(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会议文件等;
(3)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4)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5.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了股东名册;
(2)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
制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实际控制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变化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
(2)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
(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
√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4.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仅为对子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担保,下同)
7.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七)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3)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注1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3-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等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2)访谈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并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注2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九)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
(2)填写大额资金流水核对表;
(3)对相关人员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披露的承诺比对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1.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4-1.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注2: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329.48万元(未审数),同比增加123.76%,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毛利额增加所致。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洪志朱星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