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52证券简称:天宏锂电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公司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经营所得。
(三)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四)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2026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1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会安排专人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一)《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