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7证券简称:鑫汇科公告编号:2025-105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8日15:00—2025年12月29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920267鑫汇科2025年12月24日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 380号尚智科技园 1 栋 A座 21层鑫汇科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股东类型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普通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2.00);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2.00)需回避表决股东为(丘守庆、深圳市和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15: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 380 号尚智科技园 1 栋 A 座 21 层鑫汇科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张聪;电话:0755-27803010;邮箱:chkcorp@chkcorp.cn。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决意见议案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00《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