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67证券简称:鑫汇科公告编号:2025-10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确保正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
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
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购买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