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78证券简称:鹿得医疗公告编号:2025-103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当
地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规定,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事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执行公人。司事务的董事。
公司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法定代表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五十九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第一百五十九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名,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百三十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第二百三十八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南通市登记机关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