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84证券简称:灵鸽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11月17日做出《关于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99号),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50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6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73113.21元。截至2023年12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06号)。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12日将扣除应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76924528.28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0000042037400137499916的银行账户内。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4年1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1月18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2250000.00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2599787.74元。截至2024年1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30号)。
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于2024年1月18日将募集资金总额
12600000.00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20000042037400137499916的银行账户内。
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系17250000股,发行后的总股本增至104785645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46%。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9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4827099.05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81772900.9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25年8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12月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7月31日,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能源”)。按照募集资金的用途,拟向灵鸽能源增资7000.00万元,用于“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募投项目。公司连同灵鸽能源、申万宏源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6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无锡灵鸽机械北京银行股份
科技股份有限有限公司无锡2000004203740013749991610206264.38活期公司梁溪支行无锡灵鸽能源中国光大银行
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399201808001158850.00活期无锡分行
合计10206264.3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拟投入募集投入进度(3)=
号项目名称资金(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1)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
1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7000.007000.87100.01%
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
2项目1177.29186.9115.88%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及“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公司将“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将“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2025-138)。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77.29万元,其中:“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7000.00万元,“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7.29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12948.10元置换预先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3月20日出具了《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248号);申万宏源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募集资金发行费用3712948.10元(不含增值税)已于2024年3月31日完成置换。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利息及理调整后计
财收益扣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
募投项目名称划投资总累计投入金额(2)
除手续费=(1)-(2)+(3)
额(1)
后净额(3)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二期7000.007000.870.87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