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84证券简称:灵鸽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斌先生、独立董事何亚东先生
及董事黄海平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主要内容审议结果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2、《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
2025年4月21事会审计日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届董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820事会审计年月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审议通过委员会第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六次会议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
2025年10月28事会审计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事前审20251229事会审计计事项的议案》;年月日2审议通过委员会第、《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八次会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评估与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
沟通交流,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