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99证券简称:灿能电力公告编号:2025-083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关于同意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65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年5月24日,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普通股20249276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445800.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203775.46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105242025.34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5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4-00025号)。募集资
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投入进度募集资金计划投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序号实施主体资总额(调整资金金额
用途(3)=(2)/后)(1)(2)
(1)电能质量南京灿能电监测治理
1力自动化股105242025.3419534354.7118.56%
综合产品份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合计--105242025.3419534354.7118.56%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招商银行南京江宁
11259050144106022634616.06
支行
合计--2634616.06
注:1、上表余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2、上表余额不包含用于购买理财的8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
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
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二)《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三)《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决议》(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