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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创: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及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ST云创 --%

证券代码:920305 证券简称:*ST云创 公告编号:2026-038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及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1、因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强制退市。2025年5月6日,

因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在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因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

-146596207.17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729886.06元,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2、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3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规定,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

3、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一款第(六)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4.5条规定,被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4、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内,股票简称仍为“*ST云创”,证券代码仍

为“920305”。

一、公司将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5年5月6日,因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在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146596207.17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729886.06元;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情况触发《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五)

项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及退市后的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规定,公司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于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于公告披露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基于此,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六节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将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陈述和申辩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上市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易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上市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6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交易所作出维持强制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第6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为期15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6.9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

司板块(即“退市板块”)。

三、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3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5.2条规定,被叠加实施“重大违法类”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一款第(六)规定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4.5条规定,被叠加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内,股票简称仍为“*ST云创”,证券代码仍为“920305”。

四、前期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已于2026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已于2026年3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五、后续安排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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