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士达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民士达对2026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睿 预计2026年发生金额 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主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购买原料、水、电、蒸汽等 500,000,000.00 222,867,00942 预计2026年芳纶纸产销量增长带动原料及动力采购量增加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出售产品等 42,000,000.00 9,427,012.38 预计2026年芳纶纸民品及其他特定区域销量增长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 受关联 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购买劳保用品、检测服务、后勤服务等 2,000,000.00 383475.36 预计2026年在关联方处购买劳保、检测、后勤服务等数量增加
合计 - 544,000,000.00 23267℃49716 -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宋西全
成立日期 1993-05-20
注册资本 85,705.718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泰和新材(烟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泰和新材(烟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太原路1号动力车℃二
法定代表人 张健榕
成立日期 2024-03-11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法定代表人 李春霞
成立日期 2021-12-03
注册资本 5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Tayho HongKong Limited
关联方名称 Tayho Hong Kong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 卢国启
成立日期 2022-08-05
注册资本 100万港币
主营业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烟合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邱召明
成立日期 2013-04-16
注册资本 5,337.54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对位芳纶衍生品的加工、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峨眉山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里
成立日期 2022-04-06
注册资本 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主不利景响
7、宁夏泰和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夏泰和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法定代表人 李春霞
成立日期 2020-05-09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原路1号动力车间一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 毕景中
成立日期 2021-05-11
注册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6年关联交易发主金额(元)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烟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购买原材料、燃动力 490,000,000.00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购买原材料 10,000,000.00
小计 500,000,000.0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出售商品 25,000,000.00
Tayho Hong KongLimited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出售商品 10,000,000.00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出售商品 1,000,000.00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出售商品 1,000,000.00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宁夏泰和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出售商品 5,000,000.00
小计 42,000,000.00
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认证费、检测费、校验费 500,000.0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 1,500,000.00
小计 2,000,000.00
合计 544,000,000.00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目前,因关联交易拟购买的芳纶造纸用短切纤维及沉析纤维尚不存在充分竞争的公开市场,定价主要依据双方签署的《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关于<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的补充协议》确定;其余产品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执行。定价原则的确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泰和新材采购原料和燃动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向泰和新
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的芳纶纸主要应用于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有利于培育芳纶纸细分市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向泰和新材控股子公司采购检测服务、劳保用品、后勤服务等,可以有效提高相关业务的及时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可以加强公司与泰和新材在芳纶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西全、邢丽平、石岩、张祎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士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士达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学亮
陈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