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民士达:购买资产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5-25 00:00 查看全文

民士达 --%

证券代码:920394证券简称:民士达公告编号:2026-03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深化产业链垂直整合,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拟以现金受让闾传胪、王金俊、李振泉3名股东(合并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菱科技”)51.00%

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0万元),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中菱科技的控股股东。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收购标的公司的总资产为8694.43万元、净资产为6399.51万元、

营业收入为7248.57万元、净利润为1261.79万元,交易成交金额为8000.00万元,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104494.44万元、净资产为

83048.81万元、营业收入为44530.10万元、净利润为12736.63万元,指标占比

分别为8.32%、9.63%、16.28%、9.91%,均未超过50.0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2026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2026年5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闾传胪

住所:江苏省海安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中菱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

姓名:王金俊

住所:江苏省海安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中菱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自然人

姓名:李振泉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中菱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省海安县雅周镇王垛工业园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披露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闾传胪,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电力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绝缘材料制品、塑料复合材料、环氧树脂制品;机械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所占比例(%)

1闾传胪622942662.29

2王金俊248628424.86

3李振泉128429012.84

合计10000000100.00

(3)交易标的财务状况

项目2025年12月31日(万元)2024年12月31日(万元)

资产总额8694.438665.41

负债总额2294.923527.69

净资产6399.515137.72

营业收入7248.577117.93

净利润1261.79857.89

注:上述数据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1、审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菱科技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2024年度、

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6BJAEB0429),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山评报字[2026]第13159号)。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总资产账面值8764.57万元,评估值12032.16万元,评估增值3337.73万元,增值率38.39%;负债账面值2294.92万元,评估值2383.90万元评估增值88.98万元,增值率3.88%;净资产账面值6399.51万元,评估值9648.26万元,

评估增值3248.75万元,增值率50.77%。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6399.51万元,评估值为15723.70万元,评估增值

9324.19万元,增值率146%。

(3)评估结论

收益法从企业整体获利能力出发,完整涵盖了有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及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全部价值,更符合公司“高技术、高壁垒、高盈利、高成长性”的本质特征,评估结果更公允、更全面地反映了股东全部权益的真实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得到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评估值15723.70万元。

(四)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菱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中菱科技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截止2025年12月31日经营性往来应付账款余额为

158.46万元,结算期限为月结30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

的形式变相为本次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确保成交价格与评估价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1、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山评报字[2026]第13159号),中菱科技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5723.70万元。

2、以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投资收

购中菱科技5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00万元,成交价格与评估价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闾传胪、王金俊、李振泉持有的中菱科技51%股权。

(注:协议甲方: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闾传胪、王金俊、李振泉;标的公司:南通中菱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年12月31日,中菱科技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5723.70万元。

甲方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交易对价,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序号交易对方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万元)中菱科技31.77%的股权(对应注

1闾传胪4983.5408册资本317.7007万元)中菱科技12.68%的股权(对应注

2王金俊1989.0272册资本126.8005万元)中菱科技6.55%的股权(对应注

3李振泉1027.4320册资本65.4988万元)

合计8000.00

(3)现金对价的付款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该等现金对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第一期对价:甲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向乙方支付对

价48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

第二期对价:甲方应当自资产交割完成且税费缴纳事项完成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对价3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

为免歧义,双方确认上述交易价格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的第二笔价款将根据甲方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金额支付。

(4)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成立。

*本协议自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但需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或文件,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如需)后方可生效。

2、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业绩承诺

(注:协议甲方: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业绩承诺方:闾传胪、王金俊、李振泉)*业绩承诺方承诺中菱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否则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予以补偿。

*甲乙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以《购买资产协议》的交割完成日为准,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年度)。

如本次交易在2026年度内实施完毕(即《购买资产协议》的交割完成日在

2026年度),则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2027年、2028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

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6年度承诺净2027年度承诺净2028年度承诺净

主体利润(万元)利润(万元)利润(万元)中菱科技170020402100如本次交易在2027年度内实施完毕(即《购买资产协议》的交割完成日在

2027年度),则业绩承诺期自动顺延一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以中联评估出具

的中菱科技资产评估报告的盈利预测数为准。

*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甲方应聘请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

差异情况分别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2)业绩补偿安排

*业绩承诺期内,如中菱科技各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补偿。

*乙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中菱科技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中菱科技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中菱科技承诺净利润数总

和×本次交易的总交易对价-截至当期期末乙方就中菱科技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发生补偿义务的,乙方以现金方式连带地向甲方进行补偿,于上述各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甲方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小于或等于0时,按0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乙方对甲方的现金补偿金额以乙方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之总数为上限。

*因业绩补偿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3)业绩承诺的保障措施

乙方承诺,乙方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价款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各种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乙方与甲方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剩余中菱科技49%股权质押给甲方,以担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

(4)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乙方双方签署,并分别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自《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或解除,但需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或文件,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如需)后方可生效。

*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者终止的。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1、过渡期安排及损益归属

(1)甲乙双方同意,交割完成日后,标的公司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由甲方与标的公司届时的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过渡期内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交割完成日后的甲方与标的公司届时的其他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标的公司过渡期内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于交割完成日后由乙方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

2、债权债务安排和人员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标的公司现有人员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或者转移。

(3)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任命中菱科技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负责人。

3、陈述与保证

(1)在过渡期内,乙方将维护、督促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未经

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且不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2)如因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前的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

的要求而被要求缴纳员工社保公积金款项、税款、罚款、滞纳金等任何款项或受到处罚,乙方将向甲方全额补偿。

(3)本次交易的交割完成日后,标的公司可以继续使用中菱科技的商号以及其合法拥有的全部商标。

4、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成立;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起生效。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收购是公司深入践行国资监管部门关于“国有资本向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战略部署的关键举措。通过精准并购,旨在推动国有资本深度融入新能源、特高压等国家战略产业脉络,敏锐捕捉并把握“电网升级”“算电协同”等政策窗口期的红利。此举将有效拓展国有资本在电力基础设施配套、大规模设备更新等前沿领域的投资版图,在显著提升国有资产质量与行业影响力的同时,筑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坚实根基。

本次收购将在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三个维度激发显著的协同效应,实现“1+1>2”的价值创造:

降本增效:打通内部供应链,实现民士达芳纶纸基材的直供直销,双向降低采购与销售成本。

高端溢价:依托标的公司深加工能力,双方将联合开发面向新能源、智能电网、算力中心等高端领域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盈利增长:预计协同效应带来的高端产品溢价将显著优化产品综合毛利率,通过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为国有资产的持续、高质量增值提供强劲动力。

七、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出现整合不顺畅、协同效应无法按时释放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中菱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协同发展,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一)《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