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4证券简称:欧普泰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节能减排与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供给、发展
新质生产力,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海安市大公镇新上智能微电网管理服务项目的有关事宜,签署了《框架协议》。
二、签署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合作事项、投资计划明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江苏省海安市大公镇综合实力强劲,连续多年入选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获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产业基础扎实、创新氛围浓厚、营商环境优良。近年来坚持工业立镇、产业强镇、创新兴镇、绿色靓镇发展战略,经济质效稳步提升。大公镇走在绿色转型前列,大力推进光伏帮扶、渔光互补等绿色能源项目,形成“村企共建、规范运营、收益惠民”的绿色能源发展模式,为智能微电网、虚拟电站等新型能源项目落地提供了成熟应用场景与良好产业生态。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合作内容1.公司拟在海安市大公镇出资设立海安智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海安能源”),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全权负责新设公司经营管理与发展方向制定。
2.项目内容:微电网技术落地、智能微电网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含微电
网工程实施、微电网服务平台、虚拟电站平台建设及运维等。
3.大公镇政府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及激励途径,鼓励本地企业绿色能源改造,
优先支持微电网样板工程建设。
(三)职责与义务
1.甲方(大公镇政府)职责与义务
1.1依法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保护乙方合法生产经营权益。
1.2协助乙方及新设公司办理注册登记、项目报批、行政审批及备案等事项。
1.3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及项目公司提供科技
创新、财税优惠、融资支持、要素保障、市场推广等全方位政策支持,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与高质量发展。
2.乙方(公司)职责与义务
2.1按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推进新设公司设立与项目落地。
2.2负责微电网技术落地,按后续专项实施协议及技术标准推进样板工程建设。在甲方支持下推动区域能源管理托管服务,助力降低用能成本、提升能效。
2.3因政策调整、用户用能需求变化、审批政策变化或审批机关原因等非乙
方因素导致项目推进受阻、效果不达预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
(四)其他事项
1.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双方协商是否
变更或解除协议。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其
他相关约定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契合公司绿色能源、智慧能源业务发展方向,有助
于公司拓展智能微电网管理服务市场,推动微电网技术与虚拟电站业务落地,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先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落实协
议具体内容,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投资计划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约定,具体项目实施、投资进度、运营效果需以后续专项协议及实际推进情况为准。项目实施受政策调整、行政审批、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本协议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或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框架协议》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