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4证券简称:欧普泰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1560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7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65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7%。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8人,通讯出席1人;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资产池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56077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三《202500%00%00%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非儿、汤彬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相关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