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18证券简称:苏轴股份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刘亮,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6月本科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200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2010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苏州大学金融学专业。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出站。2017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年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出站。2006年8月起在苏州大学任教,2020年7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2021年7月至今,任苏州和阳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苏州天立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9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6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在本人的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
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名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刘亮22000否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相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9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一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21日《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次会议
2/6本人现场出席了上述会议,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上述会议表决情况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独《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0月21日案》
第一次会议
本人现场出席了此次会议,对该议案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此次会议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听取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预审关于公司内控符合性测试情况及建议;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的时间安排、确认审计计划。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并与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出席会议、与经营层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考察、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并实地参观冲压车间、装配车间,了解“云星空”信息化项目实施成果。因本人于2025年10月9日当选,在报告期内任职未满一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满15天。
3/6(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指引等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收到的各项议案,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制度规则指引,以及公司制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尤其是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进一步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事项的认识,持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提供了完备充分的办公条件。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互动交流,主动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所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准确、及时、高效的答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新增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新增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4/6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鲁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认为鲁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鲁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述议案时,均投同意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度或方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忠实勤勉履职,未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当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政策与行业知识学习,提升专业判断能力;持续深
化对公司经营及风险事项的关注,强化履职深度;坚守独立性,提升监督实效,以更高标准做好独立董事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亮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