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25证券简称:乐创技术公告编号:2026-004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钧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董事赵钧、孔慧勇、王健、康长金、毛超、蒋金晗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
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公司董事长赵钧先生就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等
作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安志琨就2025年度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做了报告,同时对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和经营目标做了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汇报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015、2026-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9260940.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0134469.9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87605549.0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83719406.9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3886142.04元)。公司总股本为7093654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734137.00元,转增28374619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5)与《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进行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了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激发公司董事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因全体独立董事及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定期存单、券商收益凭证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3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6-0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订《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赵钧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安志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不良资产核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减少滞销存货的日常管理成本,针对无使用价值或者无市场价值回升预期的滞销存货按照核销程序进行处置。本次核销的存货均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由财务部会同研发部门、销售部、物资部对存货成本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处理。本次核销的存货包括半成品成本301824.65元,原材料成本375962.74元,成品成本100532.47元,共计核销金额778319.86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权益分派,目前总股本为7093654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0936548元人民币变更为99311167元人民币。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10:
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应由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