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3证券简称:大唐药业公告编号:2025-081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艳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董事会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6553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80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参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553213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