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大地电气: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436证券简称:大地电气公告编号:2026-031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

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5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4.684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88%;40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5.4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39%。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朱红超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

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朱彬等共5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表决权。

5、2024年5月22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6、2024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

9、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序号行权条件说明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

1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告》《2025年度审计报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告》,以2023年营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

3如下:

业收入增长率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10.51%,公司层面业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绩指标已达到行权条

不低于40%;

件。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40%且不低于2000万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公司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股票期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其余56名激励对象中: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

45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相应的个人行权比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例为100%、80%、60%、0%。

格”,其对应个人可行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权比例60%。

可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综上所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共计54.6840万份股票期权可以行权。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序号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

1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2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告》《2025年度审计报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告》,以2023年营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

3如下:

业收入增长率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10.51%,公司层面业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绩指标已达到行权条

不低于40%;

件。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40%且不低于2000万元。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公司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股票期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其余40名激励对象中: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年度结果划28名激励对象个人层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相应的个人行权比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例为100%、80%、60%、0%。格”,其对应个人可行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权比例60%;2名激励可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其对应个人可行权比例

80%;10名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为“优秀”,其对应个人可行权比例100%。

综上所述,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共计15.48万份股票期权可以行权。

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安排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简称:大地 JLC1

3、股票期权代码:850102

4、行权价格:5.08元/份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56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54.684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88%。

7、行权期限: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即自2026年5月28日起至2027年5月27日止。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简称:大地 JLC2

3、股票期权代码:850119

4、行权价格:5.08元/份

5、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40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5.4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39%。

7、行权期限: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即自2026年5月20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止。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及季度报告公告前5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行权的缴款安排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可行权期限内择时办理具体行权及缴款事宜,待激励对象完成出资缴款后,由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在董事会规定的缴款期限内未完成缴款的视为放弃本次行权。

1、缴款账户及要求

缴款账户及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通知为准,激励对象汇款时不得使用他人账户代为缴款且需在汇款用途处或备注处注明“股权激励行权款”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鑫伟

联系电话:0513-89028315

电子邮箱:wuxinwei@ntgec.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伦路128号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收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等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满足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5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40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达到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相一致。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尚未届满,除等待期尚未届满外,本次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届满后,相关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实施行权;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后续手续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3、《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