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大地电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1日,大地电气发行普通股1800万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8.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24.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74.68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88.83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如有)。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263.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
9号、天健验〔2021〕15-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进度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募集资金专户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3)=(2)
金金额(2)
整后)(1)/(1)南通宏致汽车电子科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
1技有限公司、南通大13708.4610936.2379.78%
件生产项目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地电气汽车线束产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
21915.541979.58103.34%
线升级项目限公司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3限公司、南通宏致汽639.51200.0031.27%
动资金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16263.5113115.8180.65%
1截至2026年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南通大地电气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902160810708352.66
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通宏致汽车电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904029010618495.27
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合计--847.93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建设,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业务发展状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为保障“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实施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鉴于国内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快、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外部战略性客户的开拓和培育需要一定的周期以及本项目实施所需的精密模
具设计与开发能力亦需进一步增强,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延期后的计划
“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公司将稳步推进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工程验收及试生产,争取早日达产达效。
(三)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科学审慎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更精准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发展状况,改善本项目内、外部资源配置,持续加强汽车连接组件产品战略性客户的开拓力度,着力引进及培养汽车连接
2组件行业优秀的研发、设计人员,聚力打造自身在汽车连接组件领域的差异化
竞争优势,推动本项目如期完成。
四、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实施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年6月30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除上述延期外,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地电气的“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地电气《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东北证券对大地电气“南通宏致汽车连接组件生产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继光尹冠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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