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龙竹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已离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445证券简称:龙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阳已离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刘阳,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鹤铭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佳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福一律师事

务所、上海加宁律师事务所;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阳荣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任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

如下:

是否连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续2次未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事会次亲自参东会次名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数加董事数会会议刘阳1101100否5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召开情况如下:应出席实际出席委托出席专门委员会名称表决情况次数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990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召开

情况如下:

日期会议届次主要议题表决情况《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第四届2025年2月11日议案》《关于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同意

第八次事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届

2025年3月12日《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

第九次《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第四届2025年4月16日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

第十次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025年10月28第四届《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同意

日第十一次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主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按约履职,履职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重

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本人也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15个工作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各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议案及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并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与配合。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会议的相关资料和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线上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了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以便于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时,均投出了同意票。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2025年9月

30日,公司原董事、财务负责人王晓民因个人原因辞职,由董事长、总经理连健

昌暂代财务负责人,该人员离任后,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次聘任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62.00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693.0025万股的1.10%。其中,首次拟授予129.60万股,除暂缓授予部分外,已实际授出102.30万股,授予价格6.18元/股;预留部分将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完毕股份登记事宜。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履职、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及董事会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阳

2026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