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美邦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08-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32471证券简称:美邦科技公告编号:2025-068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

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公司董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考《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薪酬与考核管理

第七条董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岗位对

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基

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核定。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八条公司董高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

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九条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以外的董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条董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

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离开本职岗位或不再具有董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高职责的。

第十一条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董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

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董事津贴标准,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董事会批准,薪资标准按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十三条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