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78证券简称:峆一药业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杨模荣作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杨模荣先生,196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1987年8月至2003年3月,在安徽省机械设备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03年4月至今任职于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
12月至今任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应出以通讯续2次出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董独董姓席董方式出未亲自股东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名事会席董事参加董会次会次数会次数数次数会次数事会会数议杨模荣88000否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在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确保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从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
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赋予的监督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本人通过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现状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跟进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能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和检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依托专业能力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定期沟通公司运营情况,及时提
供相关文件资料,积极支持并保障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形。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用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认为,陈康先生具有扎实的财务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该职责。本次聘任提名程序规范,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稳定运行,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能力。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相关议案,其中董事换届相关议案已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针对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已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核查、审慎表决、监督把关的法定职责,全程保持独立客观立场,严格核查各项核心要素,发表明确、合规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模荣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