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证券简称:并行科技公告编号:2026-057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在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晓静女士(独立董事)、范小华女士(独立董事)、吕智先生(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李晓静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2025年2
审计委员会第《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赞成票,无反月27日六次会议对票及弃权票《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各项议案均投
2025年4审计委员会第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赞成票,无反月24日七次会议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对票及弃权票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三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2025年7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审计委员会第赞成票,无反月23日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八次会议对票及弃权票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2025年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第赞成票,无反月28日的议案》九次会议对票及弃权票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1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各项议案均投审计委员会第月5日赞成票,无反一次会议对票及弃权票
2025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的
姓名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职务
李晓静主任委员(召集人)5/5
范小华委员5/5
吕智委员5/5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指导公司评估内
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阅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内部
控制鉴证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进行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公司审计部工作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
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