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218号
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218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4月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214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为估公师报子[2026]第ZB10214号的 我们审计了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
并行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 并行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发表鉴证结论。 表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三、工作概述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务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称式准则第53股-上北景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并行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间、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并行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并行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并行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并行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彭凯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建克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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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ldentity card No Workingunit身份证号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41230177080505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PP PP 2 2
ldentity card No 412301770805053
会计师事务所
姓 名Ful1name 邵建克 -
性 别Scx 男
出生日期Dutc ofbirth工作单位Workinguni1 1977-11-19河南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Identity card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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