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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行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493证券简称:并行科技公告编号:2026-054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为,基本控制制度方面:公司治理方面、日常管理方面、技术研发管理方面、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

岗位责任制方面;具体业务流程方面: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

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固定资产资产管理、研发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

保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等。高风险领域主要为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并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

2月15日。2015年12月6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9085864.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合股份总数29085864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82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970.9405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健

2、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各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高度重视,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特别是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关联交易、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人力资源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考核、培训、晋升、薪资福利、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合理的用人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保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创新能力。

(3)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奖惩安排。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的年度考核奖金制。(4)岗位责任制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够合理下达和分解目标任务,使公司员工办事有标准,工作有监督。同时,岗位责任也是公司进行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5)技术研发管理方面

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公司在技术人才招聘、技术人员考核、技术研发项目立项、运营维护服务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制度,用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

3、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支付管理制度》,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因此,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货款支付等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控制活动要求。公司确定了一批优质的供应商,保证了采购活动的稳定。采购款的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付款环节权责明确,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舞弊与差错,使采购与付款手续齐备,过程合规、程序规范,有效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准确性。

(3)存货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根据实物资产管理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岗位,配备了相关人员,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在对产品(服务)报价、合同评审的相应流程和职责权限等环节建立了进一步规范程序,同时设置了从事销售业务的组织机构,对相关岗位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公司在整个销售与收款循环所涉及的各个环节,从销售预算、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合同管理、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笼与相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

至坏账的核销与审批,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公司在销售和回款控制、销售审批管理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的遗漏。

(5)固定资产资产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制度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借用、调拨、处置等都做出了规定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对外采购固定资产采购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并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实行使用人和部门共同管理的办法,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在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6)研发管理

公司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办法》《研发人员管理制度》《研发项目验收制度》,对研发管理及研发人员激励提供有效管理程序及激励保障,同时严格规范研发业务的立项、调研、过程管理、验收、研发成果的开发和保护等关键控制环节,形成了分阶段报告、跟踪研发进度和评估阶段性成果的机制,保证研发质量,有效降低研发风险。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研发费用管理制度,明确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始时点、依据、内部控制流程,并由财务部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支出。

(7)投资管理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等决策权限,并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及监督管理程序。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8)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作了详细有效的规定,公司筹措的募集资金没有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9)担保管理

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担保决策程序,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10)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协议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经济行为,预防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合同立项、审查会签、履行、变更、终止等建立了全过程的管理流程,实行必要的集中控制、分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1)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综合运营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致远综合管理系统等均上线运行,其具备较为完善的信息系统与相应的管理流程与制度,具有较高的信息化水平。为了维护客户数据及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公司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及规范操作》《数据库安全规范实施和管理手册》等制度,涵盖了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信息读取权限、系统维护、信息系统安全保证、信息系统备份与存储等方面的管理。

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数据备份由专人负责,并规定了各部门和个人使用计算机的权限,有效保证了数据的安全,降低了数据流失的风险。

(12)财务报告管理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对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与披露实行严格管控。财务报告管理主要由财务部负责,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审批,如审计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等。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重要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能够为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及时提供相关经济信息。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告数据为基数,确定的财务报告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1%资产总额≤错报≤

<1%资产总额>2%资产总额

额2%资产总额营业收入错报1%营业收入≤错报≤

<1%营业收入>3%营业收入

额3%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错报3%利润总额≤错报≤

<3%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

额5%利润总额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资产总额的1%但不超过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营业收入的1%但不超过3%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也可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利润总额的3%但不超过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

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2)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对于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重大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重要缺陷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上部门处罚

500万元(含)以下

一般缺陷人民币15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以下政府上部门处罚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

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3)一般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和关注与公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优化和提升。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补充、完善内控制度;

(2)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收支及和会计核算的独立稽核力度,及时发现并解

决公司经营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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