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万德能源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德股份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四)委托理财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下次审议通过该类事项孰早的时间为止。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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