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2证券简称:纳科诺尔公告编号:2026-030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
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2025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军学、张晓颖、付建新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刘军学、张晓颖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刘军学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及各委员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审1、《关于<审计部工作汇报计委员会第四次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2024年4季度>的议案》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计委员会第五次2025年4月15日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2、《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关于2025年一季度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六次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2、《关于<审计部工作汇报会议-2025年1季度>的议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计委员会第七次2025年8月19日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议通过会议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计部工作汇报-2025年二季度>的议案》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
第四届董事会审告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八次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2、《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三会议季度工作汇报>的议案》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
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外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