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23证券简称:德瑞锂电公告编号:2025-100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文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438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6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5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周文建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3.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2883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3%;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2883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3%;反对股数11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立丹、罗元
(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德瑞锂电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