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33证券简称:骏创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2月12日,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于2025年12月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122)。
3、2025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了《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123)。
4、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三)首次授予权益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9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373.20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74人
4、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0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
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示: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一个行权期50%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二个行权期50%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等待期满后,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考核指标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 净利润(万元)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
20267500.006500.00
期
第二个行权
20279000.008000.00
期指标完成度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公司层面达
A≧An X=80%
标系数(X)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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