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47证券简称:无锡晶海公告编号:2026-02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员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现任成员分别是独立董事饶志明、李苒洲和职工代表董事侯一鸣,其中独立董事李苒洲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2025年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第三次会议月17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2025年4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第四次会议月25日《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四届审计委员2025年8案》审议通过会第五次会议月22日《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审计委员2025年9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第六次会议月25日
2025月
第四届审计委员
10月27《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会第七次会议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鉴于其专业能力以及多年来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