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无锡晶海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是制度、内控制度、内控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及决议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项目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无不适用委托理财、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不适用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无不适用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序号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稳定股价是不适用
4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是不适用
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涉及回购新股、赔偿损失
5是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2是否履行未履行承诺的原
序号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承诺因及解决措施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及规范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的承诺是不适用
12股份自愿锁定是不适用
注:承诺1-9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
10-12来源于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
无况公司于2025年9月进行了1100
万美元外汇交易,该笔交易的固定收益为23.78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外汇业务交
3、外汇业务交易易的议案》,对上述外汇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保荐机构认为:该笔交易基于真
实业务背景,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交易的原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增坤张高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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