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达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雅达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本督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导期内,雅达股份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督导期内,雅达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续督导内,
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
5.现场核查情况场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担保事项、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东莞证券针对相关问题认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自查,督促雅达股份及时整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改,组织专题培训,已提交书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面整改报告。
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1[2025]157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主要涉及财务核算不准确、内控执行不到位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无不适用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不适用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未履行承是否履诺的原因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行承诺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是不适用
5.关于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是不适用漏的承诺
6.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9.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相关事宜的承诺是不适用
10.关于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瑕疵的承诺是不适用
11.关于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是不适用
12.关于中鹏新业绩承诺事项是不适用
13.同业竞争承诺是不适用
214.补缴个税是不适用
15.补缴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是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包括应收
账款余额较高风险、宏观经济波
动导致市场需求减缓风险、市场
竞争加剧风险、产品开发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经销商管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理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风险、毛利率下滑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较低风险等,相关重大风险已在
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披露。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无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25]157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主要涉及财务核算不准确、内控执行不到位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关注《关注函》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已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持续提升财务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核算水平,优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管控,全面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高公司治理能力与经营管理水平。
东莞证券因在雅达股份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及时关注到雅达股
份会计核算、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出具的《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2025]134号。东莞证券针对相
3关问题认真自查,督促雅达股份
及时整改,组织专题培训,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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