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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达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556证券简称:雅达股份公告编号:2026-034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胡轶作为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

胡轶先生,出生年月:197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2011年3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中国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月至2026年4月任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胡轶5500

2、出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胡轶2200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完全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00

战略委员会——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如下: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经常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

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情况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认真审阅。

在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对

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专业背景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技术与产品发展及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技术骨干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技术与产品研发活动以及内控运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7天。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研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北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线上培训。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熟练掌握相关制度规则,提升履职专业能力,以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便利条件,在召

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

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更换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设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新任职工董事的任命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作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的工作提

供了必要的条件,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能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基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任期届满,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已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未来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轶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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