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0证券简称:坤博精工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苏昌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苏昌静,作为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苏昌静,男,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杭州巨鲸道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2021年3月至今任浙江泰和智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25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
的情况如下:
是以通否连续2应出现场委托缺出独董讯方式出次未亲席董事会出席董事出席董事席董事席股东姓名席董事会自参加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次数董事会会议苏昌静1010000否4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在第二、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任职。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票
会审计委员5、《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弃权:0票会2025年度6、《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反对:0票
第一次会议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同意:3票《关于聘任丁晓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会2025年7月15日弃权:0票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5年度第反对:0票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会审计委员同意:3票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2025年8月25日弃权:0票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
2025年度第反对:0票要的议案》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同意:3票
2025年10月28
会《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弃权:0票日
2025年度第反对:0票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同意:3票
2025年11月24
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弃权:0票日
2025年度第反对:0票
四次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第三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称果第二届董事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会第三次独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立董事专门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会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2025年11月2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通过立董事专门日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予以重点关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资料及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股东会的契机,本人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听取中
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参加行业会议、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于任职期间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交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管理层重视
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沈国飞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丁晓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苏昌静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