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证券简称:国航远洋公告编号:2026-011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0日15:00。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5:00—2026年2月10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920571国航远洋2026年2月4日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6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股东类型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普通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
1.00√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其
2.00√
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2025年度员工年终奖金
3.00√
总额的议案关于变更上海地区子公司股东并
4.00√
在上海设立集团第二总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5.00
的议案
5.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5.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5.03√理制度》
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9:30-11: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吴淞路218号15层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1-63571186;传真:021-63576988;联系
人:孔浩先生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决意见议案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 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及上市其他相关中
介机构的议案
3关于计提2025年度员工年终奖金总额的
议案
4关于变更上海地区子公司股东并在上海
设立集团第二总部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5.0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5.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03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
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