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证券简称:国航远洋公告编号:2025-23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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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7185.57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83471.7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8365.07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619.3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
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彬,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庚,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为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最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审核经验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彬、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庚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90.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8.50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计委员会
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