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证券简称:国航远洋公告编号:2025-234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规范 ESG管理流程,提升 ESG绩效水平,回应利益相关方期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核心定义
ESG 职责: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利益相关方:指其权益或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监管机构、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行业协会、媒体、社区公众及非政府组织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拥有实际运营控制权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覆盖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的全部管理事项及相关业务流程。
第四条核心原则
战略引领:以“双碳”战略为核心,将 ESG管理纳入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现战略目标与责任承担的有机结合。
合规透明:严格遵守国内外 ESG 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标准,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ESG信息,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
双重重要性:兼顾 ESG议题对公司财务的重要性与对经济、社会、环境的影
响重要性,聚焦核心议题开展管理。
系统协同:目标是构建全流程、全覆盖的 ESG管理体系,实现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有效协同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资源。
持续优化:建立动态改进机制,根据政策变化、行业趋势及利益相关方反馈,不断完善 ESG管理体系与实践能力。
第五条制定依据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决策层
董事会:作为 ESG管理最终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批准公司 ESG发展战略、目标、治理架构及管理制度;审定 ESG 报告;监督 ESG 相关风险与机遇,确保ESG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协同推进。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研究指导机构,负责对 ESG发展战略、目标及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开展气候变化专项研究,审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规划;识别并监督重大 ESG 风险与机遇;审阅 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指导 ESG日常工作开展。
第七条管理层
ESG 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经营层其他高管及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作为 ESG工作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统筹谋划 ESG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跨部门资源,推动 ESG战略落地;监督执行层工作成效,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汇报。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隶属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组长,分管高管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路径规划及日常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牵头,董事会办公室作为 ESG 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ESG 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信息汇总及报告编制,为决策层提供专业支持。
第八条执行层
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作为 ESG 工作具体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制定实施细则,落实 ESG任务。
第九条外部支撑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 ESG 领域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战略制定、议题识别、报告编制、绩效提升等工作提供专业化支持与技术服务。
第三章环境管理
第十条气候变化应对
目标规划:制定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及长期路线图,明确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强度下降指标。
减排举措:推广绿色低碳船舶应用,推进船舶节能改造与智能化升级;优化航线设计与航行调度,降低无效能耗;探索使用低碳燃料及清洁能源,开展船舶节能减排项目。
碳资产管理:建立碳资产台账,规范碳排放核算与数据管理;积极参与碳配额交易,提前储备碳配额以应对市场波动;确保碳排放履约工作合规完成。第十一条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严格执行 MARPOL 公约及限硫令要求,使用低硫燃料,配备废气处理设备,确保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及颗粒物排放达标。
水污染治理:建立油污水、生活污水、压载水全流程管控体系,配备油水分离、生活污水处理及压载水管理系统,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要求。
废弃物管理:实施船舶垃圾分类储存、合规处置制度,配备专用处置设施,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处理,详细记录处置全过程,杜绝海洋污染。
第十二条资源利用
能源管理:建立能源消耗统计与分析体系,监控各环节能源使用效率;推广节能技术。
水资源管理:优化船舶水资源配置,推广海水淡化技术,提高海水淡化量占比,减少淡水资源依赖;规范水资源消耗统计,提升重复利用率。
循环经济:推进岸基办公无纸化,减少资源消耗;建立船舶备件回收利用机制,优化物料采购与库存管理,降低废弃物产生量。
第十三条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遵守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压载水置换与处理流程,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制定海洋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快速响应泄漏等风险,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
第四章社会管理
第十四条员工权益保障
平等用工:坚持平等雇佣原则,禁止性别、地域、民族等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薪酬支付及休假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建立全员安全培训体系,确保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船舶医疗设备,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构建船岸联动的健康保障机制。
职业发展:建立岗前、在岗、脱岗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体系;明确岸基员工
与船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实施内部晋升机制,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员工关怀:完善薪酬福利体系,优化船员远洋作业期间生活保障,配备健康娱乐设施,组织文体活动,提升员工归属感。
第十五条供应链管理
供应商 ESG 评估:建立供应商准入与考核体系,将环保合规、安全生产等ESG要求纳入合作标准,优先选择绩效优良的合作伙伴。
供应链风险管控:定期开展供应商评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供应链韧性建设,防范上下游 ESG风险传导;规范供应商准入、考核与退出流程。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建设:搭建“集团-船舶”垂直联动的安全管理架构,完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安全绩效目标。
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闭环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隐患排查;
加强极端天气预警与应对,保障船舶、航线、货物及人员安全。
应急处置:定期组织消防、溢油、人员救援等场景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推广智能航行、智能机舱系统,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社会责任履行
行业赋能:积极参与行业协会交流,推广绿色航运技术与管理经验;开展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为行业储备专业人才。
社会贡献: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公益捐赠、救灾助困等社会公益事业;
尊重运营所在社区的风俗习惯,维护良好社区关系,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第五章治理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治理完善
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权责边界,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提升 ESG相关专业决策能力。
股东权益保护: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分红权;规范
股东会运作,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便利条件。
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线上问答等方式,主动回应投资者对 ESG事项的关切。
第十九条 合规与风险管理ESG 风险整合:将 ESG 重大议题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 ESG
风险识别、评估与分级,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类 ESG 风险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归口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件按公司制度及时上报董事会。
建立 ESG风险分类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别管理责任与流程:按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划分风险类别,环境类风险明确由环境管理相关部门为主责单位,社会类风险由社会管理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治理类风险由治理管理相关部门统筹管控,确保责任到岗、流程闭环。
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反舞弊、反垄断、数据安全等合规管理制度,设立反舞弊委员会与举报渠道,保障举报人权益;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内控评价:董事会在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时,识别内控缺陷并督促整改。
第二十条商业道德与隐私保护
诚信经营:坚守商业道德底线,杜绝贪污贿赂、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开展廉洁文化宣贯与培训,构建廉洁从业环境。
利益冲突管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防止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及利益相关方权益。
隐私保护: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客户信息、员工数据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第六章 ESG 管理流程
第二十一条重要性议题识别每年开展 ESG 双重重要性议题识别与评估,通过“议题初筛-利益相关方调研-双重重要性分析-结果确认”四步骤,形成重要性议题矩阵,明确管理重点,作为战略制定与报告编制的核心依据。
第二十二条目标设定与分解
根据重要性议题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ESG中长期目标与年度工作计划,将目标分解至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关键岗位,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路径、考核标准及时间节点。
第二十三条 绩效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覆盖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的核心绩效指标(KPI)体系。
数据管理:规范 ESG数据收集、统计、审核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各执行单位报送绩效数据,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分析。
评估改进:每季度开展绩效跟踪,年度进行全面评估,形成绩效报告;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动态优化管理流程。
第二十四条激励与问责
将 ESG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评优评先挂钩;对 ESG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与
个人予以表彰,对未达目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问责。
第七章信息披露与沟通
第二十五条 ESG 报告披露
报告编制:每年编制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全面披露报告期内 ESG战略、目标、举措、绩效及重大事项,确保内容符合监管要求与国际标准。
审议披露:ESG报告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官网、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等渠道公开披露,严禁以非指定方式替代正式披露。
信息保密: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知情人在 ESG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其进行内幕交易。
第二十六条利益相关方沟通
建立多元化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调研、客户反馈会、员工问卷、社区座谈等方式,收集利益相关方对 ESG 议题的关注与建议,将合理意见纳入ESG决策与管理改进过程,形成沟通闭环。
第二十七条信息沟通与传播
ESG 报告披露后,可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路演等活动进行解读,并借助公司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开展传播,提升利益相关方对公司 ESG实践的认知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制度修订与解释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若
本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