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71证券简称:国航远洋公告编号:2025-226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近日,公司收到福州开发区畅海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畅海公司”)及福州开发区开元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开元公司”)的《关于工商变更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说明》,由于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发生增资事项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变更后王炎平持有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9.90%和29.86%,且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的现任执行董事、经理均不是王炎平,因此王炎平已无法对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形成实质控制,其不再为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各方于2022年3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王炎平不再控制畅海公司或开元公司,则协议效力对畅海公司或开元公司终止。
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通过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王炎平、张轶、王鹏、林婷、林耀明、上海融沣商贸有限公司、福建中运世纪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韦达实业有限公司、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变更为王炎平、张轶、王鹏、林婷、林耀明、上海融沣商
贸有限公司、福建中运世纪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韦达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公司名称上海融沣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鹏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象设立日期2007年1月4日注册资本200000000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邮编200131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主要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食品进出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HXP4X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控股股东情况福建中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王鹏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象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否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否-公司名称福建中运世纪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江鸿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象设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注册资本50000000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延伸区14#507邮编350315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主要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6668547318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控股股东情况福建中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王鹏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
象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否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否-公司名称上海韦达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鹏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象设立日期2017年8月25日注册资本2000000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1507室邮编200080所属行业货物运输代理业主要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修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CW07P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控股股东情况福建中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王鹏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否
象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否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否-
(二)自然人填写姓名林耀明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否-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无现任职单位注册地无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否理人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姓名林婷国籍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单位:上海融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副总经理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食品进出口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否理人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否-三、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近日,公司收到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的《关于工商变更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说明》,由于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发生增资事项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导致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变更后王炎平持有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9.90%和29.86%,根据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的《公司章程》,王炎平既无法满足两家公司章程中“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普通决议通过的要求,亦无法满足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决议所需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要求,且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的现任执行董事、经理均不是王炎平。王炎平在畅海公司及开元公司的经营管理上无决策权,因此王炎平已无法对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形成实质控制,其不再为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王炎平不再控制畅海公司或开元公司,则协议效力对畅海公司或开元公司终止。
基于上述原因,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终止并解除原《一致行动协议》,开元公司和畅海公司在国航远洋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不再和王炎平等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身意愿独立行使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本次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变更,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性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否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不适用-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是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是-
(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否批准部门不适用批准程序不适用批准程序进展不适用
(三)其他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简称《监管指引第8号》)第二十条:
“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采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的,视为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本指引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应遵守本指引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本指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起6个月内,畅海公司和开元公司继续共同遵守《监管指引第8号》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并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监管指引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开元公司的《关于工商变更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说明》
2、开元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章程
3、畅海公司的《关于工商变更及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说明》
4、畅海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章程特此公告。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