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92证券简称:华信永道公告编号:2025-135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3年4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165.00万股,合计发行126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30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612246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84534.0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74号)及《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7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9日和2023年8月9日分批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华信永道(北京)科
110927525510808已注销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金政数字科技(武
127918004710402已注销司北京青年路支行汉)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金政数字科技(昆
871912635810602已注销司北京青年路支行明)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香江金融服务(深
755946550010502已注销司北京青年路支行圳)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济南华信永道数字
110954618210902已注销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金政数字科技(武
8110701012002625179正常使用司北京安贞支行汉)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华信永道(北京)科
8110701012202596833正常使用
司北京安贞支行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
110927525510808年路支行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金政数字科技(武汉)有
127918004710402年路支行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金政数字科技(昆明)有
871912635810602年路支行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香江金融服务(深圳)有
755946550010502年路支行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济南华信永道数字科技有
110954618210902年路支行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