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智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鼎智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修改完善
则制度的情况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鼎智科技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用情况。本督导期内,鼎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督导期内,鼎智科技在规范运
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核查情况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
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鼎智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新增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自有资金追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无不适用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无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解决措施
1、稳定股价是不适用
2、股东自愿限售是不适用
3、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是不适用
4、解决关联交易问题是不适用
5、股份增持或减持是不适用
6、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是不适用
7、公司利润分配是不适用8、其他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招股书所载真实性的承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是不适用金的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创新风险
技术研发、创新并满足客户需求是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并敏锐地洞悉市场与客户的需求。未来公司可能出现技术研发、创新拘泥于现有产品、技术滞后,甚至偏离市场需求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市场竞争力和提升发展潜力的保障,公
司发展需要大量具有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因此,若出现技术人员大规模流失,将对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维持竞争优势以及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公司存货周转时间变长。公司已结合存货的实际状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或者存货出现大幅跌价损失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各种原材料主要有金属棒料、定子组件、编码器、轴承等。其中,金属棒料、定子组件等占比较大,其价格与铜价、钢价关联密切,因此大宗商品市场上铜、钢等相关金属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公司采购的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4、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的风险
受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地缘政治冲突、单边贸易主义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政府可能增加市场进入壁垒。若部分主要贸易地区针对公司产品实施加征关税等贸易保护政策,将导致公司产品竞争力下降、海外订单缩减,对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全球货币政策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人民币与海外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存在大幅波动风险,汇率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海外业务收入折算、进出口采购成本及汇兑损益,进而扰动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与跨境经营稳定性。
5、海外子公司经营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实施全球化经营战略,在美国、韩国、欧洲等国家拥有子公司,2025年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建设海外生产基地。泰国生产基地旨在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提高公司国际竞争力。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适应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变化,或者行业情况、国际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建设进度不达预期、预计利润减少甚至业务中断,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书言王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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